具體行動與工作

一、反核運動
1.從1988年起推動反核運動,至2001年每年均舉辦全國反核大遊行。
2.促使貢寮鄉(核四廠址)、台北縣、台北市、宜蘭縣分別於1994年5月、1994年11月、1996年3月、1998年12月舉辦核四公民投票,凝聚民間反核共識。
3.發起反對法國、中國核試爆。
4.推動國會監督遊說,促使立法院在1996年5月通過「廢止核電廠興建計畫」案。
5.2000年促使行政院於10月27日宣佈停建核四。
6.2001年促使朝野達成非核家園為終極目標的共識,並將此共識納入2002年公佈實施的環境基本法。
7.2003年參加「全國非核家園」大會。
8.2004年6月5日台灣環境日舉辦「全國環保團體要求政府高官醒過來!」記者會。
9.要求原能會核電廠方圓5公里內發放碘片。
10.2006年舉辦車諾堡核能災變20周年追思活動。
11.2006年推出「寧裸不核」女性裸體反核影片。
12.2006年貢寮福隆沙灘裸體抗議核四,排成「NO NUKE」。
13.從2004至2007持續監督核安演習。
14.2007揭發核四違法追加預算與弊案。
15.200708反對核一二廠乾式貯存場興建。
16.200709 核金山萬里核安演習組團監督。

二、推動反公害與生態保護運動
發起搶救森林運動,促成林務局改制為公務單位並禁伐原始林;發起反對石化工業擴充運動,阻止台塑六輕在宜蘭、桃園設廠及台肥在花蓮設TDI廠;發起反對水泥業東移運動;發起反對非法高爾夫球場、搶救山林水土資源運動;參與反「杜邦」、反「五輕」、反「彰濱工業區」、反「濱南工業區」、反「八輕大煉鋼廠、」催生「棲蘭檜木國家公園」、搶救「台中惠來遺址」等運動;2004、2005、2006、2007年結合全國環保團體舉辦「全國NGOs環境會議」;2005年起關心「反台南縣東山鄉設置垃圾掩埋場」、「反蘇花高興建」,並積極關心電磁波公害問題。2005年並舉辦「我要活下去-為環境而走大遊行」;2005年2月京都議定書生效前夕,結合環保團體與大學生赴行政院裸體抗議;關注八年千億治水預算;關心離島不當開發,催生離島環境保護聯盟產生。2007年起「反台26線」、「搶救杉原海岸」等。

三、政策研究與立法推動
針對環境問題與相關政策、法令、措施進行研究分析,並舉辦座談會、公聽會、研討會提出建言、推動立法。如推動「環境基本法」、「環境影響評估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水土保持法」、「公民投票法」、「再生能源利用條例」、「電磁波防護立法」、「國土復育條例」「溫室氣體減量法」等法案;推動「環境權」和「非核」條款入憲;舉辦「五輕建廠公聽會」、「民間林業政策座談會」、「垃圾處理考察」、「民間水資源會議」、「生質能研討會」、「民間產業政策與環境保護研討會」、「海岸溼地保護研討會」、「民間能源會議」等會議;進行「六輕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查證與評論」、「核四再評估」等工作。2006年協助政府召開「國家永續發展會議」,並拜會陳水扁總統、蘇貞昌院長、民進黨游錫堃主席、國民黨馬英九主席、台聯黨蘇進強主席提供環境政策建言。

四、教育宣導與理念推廣
舉辦幹部營、大專學生環保營、綠色學苑、環保講座,培育環保人材;投稿報章雜誌、主持電台節目、出版手冊和書籍,並發行臺灣環境雜誌、綠色能源電子報、台灣環境電子報、製作網路影片、架設各種議題部落格等,進行環保觀念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