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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光蓉(環保聯盟學委召集人,台大大氣系教授)
根據國際核能協會,全球約有28萬噸高階核廢料,每年還以1萬噸的速度增加中。該怎麼處理高階核廢料?一直是各國頭痛的問題。2009年歐巴馬宣布放棄實驗多年,預計在內華達州由卡山(Yucca Mountain)地下300公尺深的永久儲存場計劃。發展核電的歐美國家都承認急需切實處理核廢料的政策(註)。
高階核廢料的處理,不僅a. 要防止這代人受到意外、天災或恐怖份子傷害,還需要b.防止後代子孫發現核廢料不明所以被毒害;且符合c. 今日納稅人願付的代價。
目前全球有三種處理方式: 拖延時間期待新技術出現;深埋在安全的地層中;以及再處理。乾式儲存槽用意就在拖延,暫時儲存在水泥與鋼桶內幾十年,每隔幾十年再重裝,直到找到永久處理方式為止。問題在此類乾式儲槽,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有重裝經驗。蘭嶼雖然是低階核廢料,但是重裝過程漏洞百出,毫不顧及工作人員安全,臺灣能否妥善處理高階核廢料實在令人堪憂。部份人士建議應該留在地面水池中持續監督,不僅等於讓後代子孫負擔處理成本,還必需避免天災、政局震盪、戰爭等,災害發生。
過去提出的處理方式包括: 丟入火山、 發射入太空、埋在極地冰層下,與海拋等。 火山的熱不夠將核廢融解;發射到太空前萬一爆炸,全球不就全污染?70年代就不考慮埋在南極;海拋也被禁止。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深埋地下。核電的廢料遠較武器產核廢料釋出熱量高許多,長久會不會影響地層穩定?這些需要長久實驗測試,地震產生縫隙,可能導致水滲入,輻射外洩。芬蘭瑞典早開始測試地質條件與儲存罐材質。截至目前為止,沒有任何處理方式得到認可。
「核廢是寶」– 只有想作「再處理」的人才會如此說。「再處理」可以取出未用完的鈾-235,及轉換出的鈽-239,兩者可作核電燃料,也可以作核子武器。況且,「再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更多量高階核廢料,不僅不能減輕核廢料處理問題,反而有更多需要處理;這是1977年美國卡特總統宣布停止「再處理」的理由之ㄧ。
臺灣現有核電機組無法用鈽燃料,臺灣也沒有作核電燃料的材料、技術與設備,難不成臺灣想作核子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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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原本美國唯一可能高階核廢永久儲存場,預計掩埋處位於地表下300m,但在地下水位之上300m. 儲存核廢料桶材質(C-22)應該只少要1000年不腐蝕,希望能持續10,000年. 2012年1月Obama正式宣布結束此已花費150億美金,25年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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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高階核廢料或用過核燃料的最終處置;預計開始處理。日本福島 vs 臺灣用過燃料棒儲存量(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