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經中選會通過進行第二階段的公投連署案,僅高成炎和台灣環境保護聯盟主辦的「廢核再生」公投,以及黃士修和前總統馬英九等人推動的「重啟核四」公投,依法在十月初之前應完成約三十萬份的公投連署書。環保聯盟針對 28日黃與馬之記者會發言發表以下聲明,接下來幾天內也將針對擁核團體諸多錯誤訊息逐一澄清。

一、公投是人民決定政策的民主機制,不是黨派政治鬥爭的民粹工具。

   依現行公投法規定,第二階段連署門檻約三十萬人,「重啟核四」公投案要求國民黨六位總統參選人在十五日內交出各十萬份連署,是法定門檻的兩倍。

   環保聯盟呼籲該擁核團體實實在在地進行公民連署,而非捲入單一黨派的黨內初選鬥爭,並作為在野黨攻擊執政黨的側翼。

二、「以核養綠」攏係假,「重啟核四」不可行。

   去年公投第十六案,整張選舉公報並無「以核養綠」四個字,該團體卻以此誤導選民,立法院也已依公投結果刪除《電業法》的第95條第1項之停止核能發電「期程」。

   其實「非核家園」早在2002年國民黨佔國會多數時,就明訂於位階更高的《環境基本法》第23條,不會因為這項公投就失效。請該擁核團體和馬英九等人,勿再自行擴張解釋,製造社會對立。

   核四廠並未完工,「重啟核四」困難重重,且至少還要六、七年以上的時間,並估計還得再多花上千億元。已有顯著成果的綠能和節能,對於儘速減碳、降空汙、穩定供電等社會需求,比核四廠更為可行。

三、核四別再「歹戲拖棚」,擴大綠電占比才能發大財。

     前總統馬英九和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在2014年封存核四,如今圖窮匕見,無良政客是台灣亂源,阻擋台灣能源和經濟轉型。位在斷層帶的核四「歹戲拖棚」爭議長達數十年,如今台灣並不缺電,反而缺的是綠電,台積電已大聲疾呼,企業正面對全球綠色供應鏈的壓力,擴大綠電占比可為企業留住訂單。因此,環保聯盟已結合數十個團體共同推動「廢核再生」公投,徹底廢除核四計畫,將廠址轉作再生能源發電等用途。

四、「廢核再生」不缺電

   擁核者以雨天太陽能發電低來反對綠電,事實上,雨天太陽能發電雖然降低,但雨天氣溫亦低,尖鋒用電也減少,所以沒有缺電的問題。

五、廢核料找不到最終處置場

   馬所提核四廠內的核廢核貯存場使用年限為40年,是暫時貯存場,並不是低放射強度或高放射強度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低放射強度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的貯存時間約300年;高放射強度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的貯存時間為數十萬年。目前全世界並無任何國家保證可以妥善處理和處置核廢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