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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縣市政府環保施政評量–追蹤「各直轄市、縣市長選舉環保團體二十項共同訴求」,對環保施政之評量及觀察報告

記者會新聞稿

緣起及方法

於2014年11月29日舉行之縣、市長等地方層級九合一選舉,環保團體共同提出環境方面的二十項「共同訴求」,多數縣、市長候選人同意納入其競選政見,於上年9月我們進行了一次評量,各縣市施政是否做好「環境保護」、「永續治理」?今年我們繼續進行觀察及評量,以為我們選民的參考。

談到「永續發展」,是抽象、口頭空談而已嗎?我們難到不能具體一點的衡量嗎?本年度的「縣市政府環保施政評量」,我們以62項具體指標來看評量。

我們很感謝計有18個縣市政府(4個縣市未提供)提供具體施政資料,給我們研讀、參閱。我們可感覺到,很多縣市在推動環保施政、環境永續的工作上,都是積極努力奮進的。這樣的評比,提供了另一個獨立觀察的觀點,及各縣市切磋、互為標竿的機會。

本次評比係以具體的62項環保施政指標,經台灣環保聯盟學術委員們及看守台灣協會理監事們專家組成工作群組,多次開會進行討論、評量。除了參照各縣市所提送的施政資料外,我們團隊成員也於媒體、網站上、官方統計報告等,收集所可參見的資料,及個人現勘觀察所得,包括各樣的政府統計年報、專業報導、媒體新聞等來源。本「觀察報告」所評量,主要以2016年1-12月期間的的施政狀況、資料、表現為期。因係以鼓勵為目的,故僅以分A、B、C級來呈現。

評量結果
經評量比較,「環保施政」較多優點的縣市,予分級化結果表示如下,
優良
被評為A級者,新北市、台中市、桃園市、台南市政府。

被評為B級者,台北市、高雄市、新竹市、屏東縣、宜蘭縣、雲林縣、彰化縣政府。
普通
被評為C級者,基隆市、新竹縣、嘉義市、苗栗縣、南投縣、金門縣、馬祖(連江縣)政府。
F級
被認為是F級者,為不願參加評比的,花蓮縣、台東縣、嘉義縣及澎湖縣政府。未提送資料,未知其意見、態度,也無法對其環保施政好壞加以論述,僅為說明。

若以四個評量指標群組來看,

組一(Group I) 能源方面施政(反核、節電/節能、再生能源推廣及減碳,也可稱能源轉型面向)
被評為A者,雲林縣、彰化縣、桃園市、新北市、屏東縣政府

組二(Group II) 公害防制、環境保護施政方面
被評為A級者,新北市,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政府

組三(Group III)土地使用之保護及環境管理、永續有關議題
被評為A級者,台中市、新北市、桃園市政府

組四(Group IV)綠色運輸
被評為A級者,台北市、台中市、新竹市政府

評論與建言
組一(Group I) 能源轉型施政府
1.    反核、「核電歸零」,因政府政策明確且堅定,已漸形成共識。
2.    目前全國再生能源(太陽能、風能)發電容量僅約1290 MW(3%),發電16億度綠電(0.6%),有待盡速擴充。
3.    都市用電量較高;節電並未落實;尚有很大改進空間,包括工業節電。
4.    電力業宜更積極朝向再生能源發電、分散式,及電業自由化發展。

二(Group II) 公害防制、環境保護施政
1.    市鎮焚化爐多已老化,又很大容量多在處理事業棄棄物;環保署疏於統一調度。
2.    廚餘再利用率僅8%,尚有三、四成的量可再利用資源化。
3.    PM2.5濃度自雲林以南至高雄西部地區,都仍不良。
4.    環保署的環保政策、對地方的督導、指導等,都有可改進空間。
5.    營建署應加速全面污水下水道建設,以保護河川

組三(Group III)土地使用之保護及環境管理、永續施政
1.    應更重視公園、綠地、人行道路樹,加強土地使用管理,重視生態系的價值與保育
2.    對減碳、綠色城市之推動,地方縣市較中央更為積極。肯定台中市推動大計畫(等)之碳盤查。
3.    可更多元推動綠色採購(如對底渣再生料等)、綠色企業,不囿限於環保署科層作法。
4.    強調落實永續原則:資訊公開;民眾參與。

組四(Group IV) 綠色運輸施政
1.    全國的綠色運輸、公共運輸市占率(18.2%),有小成長,但汽、機車占比仍高達七成。
2.    有些縣市政府在公車服務、自行車、人行道的布設有良好表現,但有的縣市仍有大的改善空間。(應不是經費問題,在是否認真用心)
3.    花東的交通應速求改善,推動綠色交通服務及永續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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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台灣環保聯盟、看守台灣協會

聯絡人:環盟副會長劉志堅看      守台灣協會祕書長謝和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