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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 記者張為竣/台北報導

行政院版電業法修正草案已送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舉行公聽會,各方與會者仍各說各話,交集不多,但前台電董事王塗發與國政基金會研究員唐慧琳,雖然對修法抱持對立意見,但均認為不該急著修法,立法院應將法案退回行政院。

王塗發表示,行政院版電業法不是真的改革,電業自由化的真諦在於開放市場自由競爭,允許用電戶自由選擇電力來源,但原先經濟部提出的草案,因忌憚台電工會抗爭,不敢動台電分毫,行政院版本更退縮,甚至未來要逐步修法,根本就是讓電業自由化遙遙無期。

王塗發指出,德國電業自由化是一步到位,台灣已經落後20年,結果愈修愈遠,不但無助於再生能源發展,其實對再生能源發展有害,呼籲立法院將法案退回行政院,等到擬出一步到位、落實真正電業自由化的版本再審查。

唐慧琳表示,電業自由化意味電價完全自由,但零售價格受到管制,美國2000年電業自由化也管制零售價格,但批發價格隨著成本起伏,甚至有電力公司因此倒閉。

唐慧琳指出,再生能源除了陸域風機發電成本2.6元,哪個再生能源的價格會有人願意買,最後還是由台電躉夠,現在還有核電降低整體發電成本,但未來要非核、廢煤,一個國家把能降低電價的基載電源都廢了,只剩下天然氣,誰相信政府說的電價不會漲。

台電步行活動召集人楊家法表示,2025年風電裝置容量4.2GW、太陽光電20GW,再生能源發電量夏天會約15至18GW,冬天風力強,約16至18GW,只要30分鐘內起伏10%,電力就會不穩,因此天然氣機組要啟動備用,反而增加碳排放量,「修法希望減碳,反而增加碳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