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稿】

莫以「封存」拖延核四存廢之抉擇

昨日(7月30日)經濟部長張家祝表示,核四一號機規劃封存3年,時間從2015年至2017年。此一說詞,顯示了「核四封存」是政府應付高漲的反核民意的緩兵之計,政府企圖將核四爭議拖延到幾年後再去處理。政府採此拖延手法,實在不負責任。

拖延核四存廢之抉擇,不利於能源發展之規劃、核四設備之處理、核四廠區之利用等,而影響台灣的國計民生和永續發展。因此,本聯盟長期以來主張,應儘早讓人民對核四存廢做出決定。為此,本聯盟7月11日向中選會提出「你是否同意新北市台電公司核能四廠進行裝填核燃料棒試運轉?」全國性公投提案及12萬提案人名冊。日前行政院已將此提案交付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審理,該會規劃於8月初進行審理。

行政院長江宜樺曾於4月28日表示,核四封存後,若想要再啟動運轉,會舉辦公投詢求人民同意。我們認為不必也不應等到封存數年後再舉辦公投,應讓本聯盟的提案得以成案,早日舉辦公投,即可依公投結果規劃核四廠之處理;如此,既可免除封存的時間與花費,又有民意基礎為依據,應是解決核四爭議的最佳方法。

我們呼籲,公審會應以台灣人民的意志與福祉為念,不應假借任何理由駁回本聯盟的提案、違反人民的意志、剝奪人民決定核四存廢的權利。讓台灣人民負起責任,早日解決核四爭議,讓台灣的能源發展早日有一個明確的方向,才是全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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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聯絡人: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秘書長 董建宏0920-219-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