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心美麗灣案 - 搶救杉原海灣

      台東縣前縣長徐慶元先生在2004年底卸任前夕,以杉原海水浴場之舊址,每年600萬元,低價BOT給美麗灣渡假村公司使用50年。繼任的鄺麗貞縣長任內,該公司將5.9公頃開發案分為三期,第一期0.9965公頃,以未超過1公頃為由,而由縣府先發施工執照,超挖、超建、超高、濫置廢棄土,泥水流入珊瑚礁區,滿目瘡痍。該公司想要執行第二期工程時,才申請環評,2007年1月12日的環評會議中,被第五屆環評委員要求全面停工並罰款。但縣府不執行停工決議,致有人於三月初向台東環盟檢舉該工程破壞環境,我們決議保護杉原海灣生態,於四月份起聘請林雲閣先生擔任環盟專職秘書,蒐證後於4月29日請環盟總會與蠻野心足協會出面,邀請林淑芬立法委員、詹順貴律師等人開記者會,會後並到該投資集團的台北市美麗信飯店表達抗議,讓外界瞭解美麗灣渡假村的問題。緊接著,我們在五月初向行政院環保署檢舉,該署於7月9日發文要求停工,但縣府仍拖到它完工。這期間,業者與台東縣政府工業策進會總幹事邀請媒體餐敘,事後於8月份發生聯合報地方版配合縣議會議長勘查而作出「假新聞」,中國時報於2008年1月18日調離勤於報導本案的記者,以及縣政府所屬的工業策進會於2007年8月29日到我任教的台東大學叫囂「假台東人滾出台東」。民主社會哪有政府公務員向人民恐嚇、示威的道理!      

      美麗灣案美麗灣渡假村三次環評都不過,委員的問題被虛答,縣府環保局理應退回不審,甚至在第三次環評時謊稱已蓋好的建築物合法性沒有問題。結果,台東縣政府乾脆把有意見的委員全部換掉,違反環評委員遴選要點,專家學者委員應含合比例的自然、生活、社會環境領域之規定,新任委員幾乎都是環境工程背景,經我們緊急於2008年1月17日向行政院環保署陳情,隔日環保署即派員到台東縣政府溝,但縣府仍我行我素,未依規定執行。台東環盟在1月20日下午發起遊行,二百多位台東鄉親,以及來自環盟總部的青年軍、綠色陣線代表等來力挺,要爭回民眾親水權、尊重原住民傳統領域之外,更要防止不肖業者將政客、官員、媒體、學者專家納入其共犯體系。想想,如果三百間房間的洗衣漂白水像日月潭的涵碧樓一樣偷排放進珊瑚礁,杉原海灣還會美麗嗎?想想,如果已完工的美麗灣渡假村不拆除,可以被利益共犯集團就地合法,台東能不向下沈淪嗎?

      目前,台東環盟委託詹順貴律師於去年八月間向高雄行政法院告發台東縣政府未執行環評會議之停工決議與環保署要求停工的公文,業已於1月23日宣判勝訴,成為第一個公民訴訟勝訴的個案。後來縣府上訴,目前還在上訴期間,縣府仍執意要開第四次環評,結果兩次流會,最近一次是4月2日,雖沒有流會,但決議補足資料再審。這之前的3月31日,中央研究院陳昭倫副研究員舉行杉原灣珊瑚礁生態發表會,發現覆蓋度高,且離沙灘近,並發現台灣新紀錄種貝氏耳紋珊瑚,引起全國各大媒體的報導。

      中國時報於2月21日以「開發美麗灣 環委接到『恐嚇函』」為標題,並撰寫「監督還是耍流氓?態度決定高度」特稿,有將台東環盟污名化企圖之嫌疑,我們乃在此表明「我們不是流氓」,希望能導正視聽,也是對不肖媒體與記者的批判。


寫信給:蔡俊鴻教授,高志明教授,楊磊教授,黃益助副教授,廖秋榮副教授,周志儒教授,王鴻濬教授,林宗曾教授,林銳敏教授,陳瑞仁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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