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成炎 (蘭陽地熱資源公司董事長)

今天(20160520)是總統就職日。20年前,1996年5月20日首任民選總統李登輝宣誓就職,5月21日立法院程序委員會通過在5月24日審查「廢核案」。會有此安排,是因5月24日當天,台電核四廠的國際標案要開標。因此520當天,我身為「台灣反核行動聯盟」召集人,前去和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顏錦福會面,討論如何阻擋核四開標。共識是由民進黨團提出「廢核案」,引用憲法第57條第2款,以立法院對行政院的重大政策有不同決議,要求行政院遵守。

提案全文如下:本院委員張俊宏、翁金珠、顏錦福等五十三人,針對行政院持續興建核能電廠,造成人民生命嚴重威脅乙事,深不以為然。爰依憲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提案移請行政院將上開重要政策作如下變更:立刻廢止所有核能電廠之興建計畫,刻正進行之建廠工程應即停工善後,並停止動支任何相關預算且繳回國庫。請逕付二讀,是否有當?提請議決。

由於當年的立院生態,國民黨、民進黨、新黨三黨都不過半,民進黨原本就有反核黨綱,因此反核團體的主要遊說工作是爭取新黨的支持,其次是爭取原住民立委的支持。5月24日當天,經多次投票,反核立委的票數比國民黨團多出十多票,最後國民黨棄守,廢核案投票數是76:42,反核票數比擁核票數多了34張票。

當天晚上,台電核四國際標案結果出爐,由美國奇異公司(GE)得標。台電董事長張鐘潛的說法如下:立法院廢核案決議當天並未送到行政院,故台電依照既定計畫開標;且行政院已決定將提出覆議,若四個月內未完成覆議,524開標結果作廢。

然而,9月24日之前,廢核案並未覆議成功,而是到10月18日行政院才覆議成功,但台電並未廢除國際標案結果。1994年編列的核四廠相關預算是1,125億,總預算是1,697億,但經過多次追加,預算總額已高達2,838億元,截至2014年已執行2,829億元。

由此可見,1996年如果台電依照廢核案決議廢核四廢棄524國際標,可以為國庫省下2,800億元;即便是2000年第一次政黨輪替後,張俊雄行政院長10月25日宣布廢核四,如果國民黨沒有發動罷免陳水扁總統,以及2001年立法院臨時會沒有決議要求核四復工續建,相關損失最多也只有400億元。時至今日,若計入核四損失2,800億,台電公司已經破產。

如今,廢核案提出已經二十餘年,核四持續興建,至今未能發出任何一度電,台灣也沒有因此缺電。可見台電一直以來的用電需求預測及電廠興建規劃都大有問題。今天,政策目標為2025年非核家園的蔡英文總統正式上任,而兩年內核一廠將停機除役、五年內核二廠也將步上同樣道路,如何補足核一、二廠高達3,300MW的供電缺口,確實是給新政府、尤其是新任經濟部長的一大考驗。

新政府有3,000MW離岸風機規劃,並大力推廣使用太陽光電,其總量達12,600 MW。然而,太陽光電的容量因素(設備使用率)只有15%,離岸風機的容量因素約40%,故風機之加權容量為1,200MW,太陽光電為 756 MW,合計1,956 MW。核一、二廠的容量因素為80%,加權容量為2,640MW,尚有一段大約700MW的距離。我認為,要補足這個差距,最容易達成的方式,就是使用容量因素高達90%的地熱發電。

台灣的淺層地熱潛能約為1,000MW,若能仿效菲律賓,只要開發一半就有500MW電量,最差也可以像我多次撰文提出的方案:在調查已知有地熱潛能的25個地區各開發4MW淺層地熱發電,加總起來就有100MW電量。除了開發淺層地熱,台灣更重要的是,開發發電潛能高達31GW的深層地熱發電。我們蘭陽地熱資源公司目前正在推動的利澤深層地熱電廠,使用先進且安全的CEEG取熱技術,發電容量為101MW,就是要證明在台灣開發深層地熱是可行、且相對成本較低的選擇。

工研院及新北市政府合作,在金山鄉四磺仔坪挖井,目前挖井深度600公尺,井底溫度已經有120℃。若以地溫梯度估計,每百公尺約為16℃。核一廠、核二廠都位在大屯山麓,若以定向井鑽探技術向大屯山區挖掘,相信也能得到可供地熱發電的350℃高溫地熱井。以CEEG取熱技術,每根井管直徑0.3公尺,由外套管灌水、內套管取水,每小時150噸用水,一根井管可發出10MW電量。

我們建議台電公司,今年挪出8億元的經費,用3億元委託中油公司深鑽5,000公尺定向井,2億元用於CEEG內管及3億元發電機組建置。若試驗成功,一年可發出8,000萬度電力,以每度電收購價3元計,四年就可回收;若以收購價4.94元計,不到三年即可回收。

更重要的是,兩年內核一廠除役,核反應爐無法繼續使用,但發電機及輸配電線路可再利用。以每座地熱井10MW計算,向大屯火山區挖66根定向井,發電容量可達660MW,也就是可以取代核一廠的一個發電機組。挖132根地熱井,就可以達到核一廠兩個機組的發電量。投資總額中挖井費用約400億元,CEEG內管260億元,蒸汽渦輪發電機可延用核電廠原有機組,加上配管費用約100億元;也就是說,可令核一廠的發電容量再持續20年,需投資760億元,低於2014和2015年度核能發電成本總和。而且是在核反應爐停止運轉、沒有輻射污染的前提下。若挖深井和隔熱管技術再有突破,所需投資可降至約430億元。

今年5月24日,是廢核案通過20周年。當天,我和台灣反核行動聯盟的朋友們,將在立法院門口請願,要求立即廢除核四,將每年12億元的核四封存費用,轉為開發核一和核二廠為深層地熱電廠的開發費用。既可加速達成非核家園,又可直接獲得取代核一、二廠發電容量的替代能源,也可帶動地熱產業發展,將此技術外銷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