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秉亨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秘書長)

森林對於氣候變遷的重要性已經毫無疑問,它們同時扮演儲存二氧化碳還有吸收二氧化碳的角色。森林可以提供資源作為再生能源或是取代石化材料。京都議定書之後,森林扮演兩種不同的角色,在北半球森林被當成是碳儲存庫,在南半球森林被開發,成為碳的排放源。

在京都議定書之後,已開發國家的森林與土地利用情形,因為過去的利用方式,一直增加碳排放量,所以受到很大的限制。尤其是IPCC(聯合國跨政府氣候變遷小組) 2000年的報告指出,全球有30%二氧化碳排放量,是來自森林的焚燒。讓世界重視限制林地的使用,卻忽略森林經營可能減碳功能。

但是這個狀況,漸漸受到改變。林木利用新的氣候變遷調適工具,新的科學數據也顯示在已經高度發展的國家,智慧利用林木減緩氣候變遷的可行性。因此歐盟開始決議2020年之前,將現有的土地利用轉換成對減碳有助益的方式。並將土地使用(LAND USE )、改變土地(LAND USE CHANGE)使用與森林經營(FORESTRY)作為2030年減碳重要架構之一。


從圖片可以看出,1990年到2010年,森林對於歐盟減碳的數據。這20年歐盟減碳從5,500MT碳當量至4,600MT,森林一直以來保持約吸附500MT碳當量的貢獻,紅色線虛線是歐盟預計2030年達到的減碳目標;綠色虛線則是如果加入智慧使用森林,或許可以減更多碳的預測值。2020之前,各國專家有興趣的是紅色的部分,森林是否可以扮演更多減碳功能?

森林如果只是單純的被砍伐(紅色虛線範圍),無庸置疑的增加大氣中的排放量,製造林業副產品的過程也是增加碳排放量。但是做成生質能源取代化石能源、或是可以替代石化原料的森林產品,就可以減少二氧化碳排放。

關於利用林業副產品作為減碳工具,增加的碳,跟透過林業經營減少的碳,是否可以達到平衡,向來都是許多專家有興趣的問題。這個問題其實要看每個國家對於林業減碳政策的研究與執行能力。下面的圖表顯示,歐盟國家中,林業經營創造的經濟產值。圓形的面積代表該國家木材供應量,橫軸代表林業產品對GDP的貢獻,縱軸代表可能因為林業產品衍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可以看出在這方面,德國不只是綠能,連林業減碳都表現相對優異許多。如何聰明利用林業,歐盟將之稱為氣候聰明林業(Climate Smart Foresty ),目前希望透過這個計畫,將成功氣候聰明林業國家的經驗,分享給其他國家的決策者。


歐盟LULUCF計畫的經驗,跟台灣相當類似,台灣林業曾經有蓬勃發展,但是因此造成水土保持與生物多樣性的重大損失(如下圖),因此台灣的林業受到極大的限制,如同現在已開發國家一樣。要減碳的路徑,除了節能與綠能之外,或許氣候聰明林業在台灣可以多加琢磨。例如,將木材作為生質燃料發電,理論上算是零排碳,因為燃燒木材的碳,在森林成材的過程中被森林吸收了,但台灣並沒有類似的發電設備。若未來台灣面臨世界嚴謹的減碳標準,台灣林業也可以肩負重要角色。


從這個角度看,之前政府組織再造時,林業試驗所該歸屬環境資源部或是農業部的爭議,就更有討論空間,曾任林試所長的金恆鑣曾提出極度有創造性的見解,台灣森林副產品要有產值,就必須經過高度的工業設計,因此林試所應該與工研院有密切合作甚至整併。在歐盟試圖透過本計畫,兼顧林業發展、創造經濟產值、又肩負減碳任務的多重考量下,金恆鑣老師的見解,不無道理。


但是個人認為有兩個前提,第一,台灣原始森林應確保完整性,絕對不可以動。第二,要有完整的研究,適合的氣候聰明林業地區、適合的產品、支援的設備是否可以達到碳中和,如同歐盟在執行本計畫前,將所有國家現有的植物林向做了相關的分析(下圖)。台灣與屬於溫帶單一林相的歐盟不同,不能直接移植歐盟的經驗。雖然台灣土地面積不大可以做氣候聰明林業的地區或許也不多,但是減碳本來就是各部門都應該要盡力而為的無悔政策。能夠減一頓二氧化碳是一頓,未來政府組織再造,應積極賦予林業試驗所相關的任務。又或可在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中,從過去研究取向,轉而推動實作型的案例。又或許在違章工廠就地合法的爭議中,要求符合工廠管理輔導法的廠商,要認養與其排碳量相等之氣候聰民林業,也屬可行的方式。

 

社區利用聰明林業減碳拚經濟的成功案例,可以參考本篇報導:/?p=14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