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光蓉/臺灣環境保護聯盟學委召集人;台灣大學大氣系教授
台灣雖然在2009年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但整個政府加上誇張的經濟預測下,緊緊抱著核電,不停地興建大型燃煤電廠,導致台灣發電設備多到即使在夏天尖峰,仍有近1/4不需要開啟! 這些過多閒置的發電設施,不僅是台電嚴重虧損的主因,更容不下其他新發電形式的加入,因此不斷排擠再生能源發展。
德國廢核,節能與積極發展再生能源成效顯著,是許多人欽羨的對象。政府卻不時澆冷水:德國雖然用再生能源取代核電,但你願意接受那樣昂貴的電價?許多人因此而退縮。
其實,擁核者故意讓大家誤以為德國的昂貴電價都是因再生能源造成,事實不然。 德國電價由許多項目組成:發電傳輸與分配、補貼汽電共生、電稅、地方稅與保證再生能源收購等。以下是2000年至2011年民生電價與保證再生能源收購(EGG)貢獻,請參考下圖與附表。

再生能源發展在每度電多收台幣0.08元到1.40元,在2009年前每度多收的錢不到0.5元台幣。同時,2012年因為再生能源發展創造37.8萬就業!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再生能源發展並非一蹴可及,德國從2000年僅7%以水力為主的再生能源,到2011年21%再生能源(其中6%水力),雖說價格上升會影響到不少人的生活,但是台灣從2007年至2012年平均電價已每度上漲0.57元,再生能源發展還近乎零! 更沒有創造多少工作機會!